藍海沙龍|第279期:“國際數字貿易規則:構建、挑戰與合作”研討會在京召開
2024年11月14日 17:16
11月13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召開第279期藍海沙龍——“國際數字貿易規則:構建、挑戰與合作”研討會。會議由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秘書長裴瑋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法研究所所長石靜霞聯合主持。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專家、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原司長洪曉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戴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國家安全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檀有志,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國際經濟法研究室副主任黃晉,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國際治理研究部主任石立娜,騰訊研究院首席數據法律專家王融等參加會議并發言。

裴瑋表示,李強總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隨著世界經濟高速數字化,數字經貿規則日益成為大國博弈的重點。各國加快構建本國數字經貿規則,力圖在大國數字經濟博弈中占據優勢地位。同時,隨著數字貿易的快速發展,其規則體系未能及時跟上,導致各國在數據跨境流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存在諸多分歧。近期,世界貿易組織在電子商務聯合倡議指導中宣布通過了《電子商務協議》,該協議是WTO批準的第一套全面的電子商務規則,為國際數字貿易的規范化發展提供了重要指引。本次研討會主要就國際數字貿易規則的構建框架、面臨的挑戰與法律問題、推動規則發展與完善的思路建議等進行探討。
石靜霞表示,在當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的過程中,中美歐三國的作用仍然尤為關鍵。在WTO的JSI電子商務談判中,自從美國2023年10月撤回其之前在跨境數據流動等數字貿易規則方面的主張后,盡管表面看似趨同,最后達成了便利化性質的穩定文本,但各方在實際的核心利益和政策目標上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特朗普2025年1月重新入主白宮,美國主張的監管數字貿易的政策空間及總體態度非常值得關注。此外,注意到非盟最近在數字貿易規則方面也有新動向,其新近推出了《數字貿易議定書》中寫入了諸多數字貿易方面的實體性規則,包括跨境數據流動、禁止數據本地化和將源代碼轉讓作為市場準入條件等,并試圖建立數字貿易的原產地規則。中國正在申請加入CPTPP和DEPA,但在數字產品的非歧視待遇和市場開放方面仍面臨挑戰。中國已發展為電商大國,并在數字交付的數字貿易上進展迅速,建議進一步考慮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適當進行市場開放。總之,中美歐作為最重要的主體,在數字貿易規則構建上的作用,特別是能否在實體性規則方面有進展,值得特別關注。

洪曉東表示,在當前國際貿易領域,數字貿易已成為重要的發展方向,在多個國際談判平臺,中國積極參與并推動相關規則的制定。美國對數字貿易規則的態度正在發生變化,從之前的數據完全自由流動轉向尋求更多的“監管空間”和“基于信任的數據流動”,這將對數字貿易國際規則的博弈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中國對跨境電商給予持續的關注和支持,提供了高標準的便利化措施。未來數字貿易的博弈集中于如何平衡自由化與安全性的關系。自由化包括數據自由流動、禁止數據庫本地化和軟件源代碼審查等方面,而安全性則涵蓋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建議企業在和監管充分溝通、了解監管意圖的前提下,尋求并開拓業務和發展空間。
戴龍表示,在當前數字貿易重要性和復雜性日益凸顯的背景下,對數字貿易的基本概念和理論框架進行深入研究顯得尤為重要。數字貿易的概念最早由美國在2013年提出,并在2020年通過OECD、WTO和IMF聯合發布的《數字貿易測量手冊》中得到了權威定義,涵蓋了數字化訂購和數字化交付兩大范疇。中國在這一領域雖起步較晚,但研究和實踐正在迅速推進。數據流動是數字貿易的核心問題之一,而數據分類和法律屬性的理解是進行有效監管的前提。政府數據、企業數據和個人數據在數字貿易中的角色和監管方式有所不同。構建數字貿易規則要以促進發展為導向,在無法明確數據所有權歸屬的前提下,重在加強對數據加工、使用和數據利益的保護。在當前國際數字技術競爭博弈日趨激烈的背景下,還是要發揮市場主導的創新引領作用,秉持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在發展和安全兩者之間保持平衡,確立一般和例外的監管關系。
檀有志表示,伴隨著全球數字化轉型的風起云涌,國際數字貿易規則的構建與發展成為世界各主要國家及國家集團競相角逐的焦點。當前的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客觀來看在很大程度上仍處于各自為政、莫衷一是的基本態勢,在WTO、CPTPP、RCEP、DEPA等多邊機制以及USMCA、UJDTA等雙邊機制中各有程度不一的體現。在全球數字貿易發展進程中,美國、歐盟以及中國作為最重要的行為體與攸關方漸呈“三足鼎立”之力量結構,基于各自的實力地位與利益訴求而選擇了不盡相同的規則制定邏輯路徑。未來中國理當更加積極地參與國際數字貿易規則的制修訂工作,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其中重點對接DEPA和CPTPP等國際協定的共性規則,靈活秉持“求同存異”的戰略智慧,持續擴大數字貿易國際合作“朋友圈”,并適度留意某些成員國領導人更迭所可能帶來的巨大不確定性。
黃晉表示,在當前地緣政治日益緊張的背景下,全球貿易與投資格局正經歷深刻變革。數據流動已成為國際貿易與合作的新焦點,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此立場存在顯著分歧。發達國家強調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發展中國家更加關注數據流動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美國正通過設立國家主權基金等方式強化國內產業發展。同時,合作與競爭在反壟斷、知識產權保護及數據等領域深化展開,對跨國公司和中小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隨著數字貿易的興起,貿易監管面臨新的挑戰,如跨境電商中的快速通關需求與嚴格監管之間的平衡問題。未來的貿易政策應更加注重服務和支持數字產業發展,促進數據流動的同時確保國家安全。
石立娜表示,數字貿易作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定義在產業界和學界尚未形成統一標準。數字貿易規則受到數字技術變革、數字貿易發展及國內監管政策等多重因素影響。當前數字貿易規則體系呈現多邊協定、雙邊及區域協定、框架性協議并行的多層次立體化格局。新興經濟體在規則構建中開始發揮重要作用,主要國家也在積極輸出各自的監管理念和主張。我國在數字貿易規則制定中面臨機遇與挑戰,在電商、數字基礎設施、電子支付等領域具有較強的產業基礎,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數字貿易規則體系的深度和廣度仍有差距。建議我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性經濟新體制。

通過各界專家的充分研討可以發現,數字貿易在當前全球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各國在數字貿易規則制定上的立場和政策變化對全球貿易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未來,我國應密切關注國際數字貿易規則的變化,積極參與國際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數字貿易規則體系,促進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





